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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臺灣省臨時省議會時期:並不短暫的「臨時」省議會
臨時臺灣省議會其實不臨時,它走過3屆近8個年頭,打下省級代議機關議事規章的基礎,更開創了臺中霧峰省議會園區的建築環境及軟硬體設備。它是因應前身省參議會任期屆滿,及臺灣省行政區劃在1950年調整後,因新增的宜蘭、桃園、苗栗、彰化、南投、雲林、屏東等7縣均無省級民代,所以在民意推動下,由行政院命令在1951年12月成立。1959年6月24日,同樣因應民意,行政院拿掉「臨時」2字,將第三屆臨時省議會就地變成第一屆省議會,由此打造這段名為「臨時」卻不太臨時,甚至還奠下長遠基礎的「臨時省議會」歷史過程。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成立時全體議員合影。(圖取自《議壇風雲五十二年》,臺灣省議會印製)
三屆選舉大不同
有別於省參議會清一色由男性參議員組成,因為「臨時省議會組織規程」第二條的婦女保障名額條款,所以從第一屆開始,便有臺北、彰化、嘉義、臺南4縣及臺北市選出5名女性議員,首位外省籍臨時省議員浦陸佩玉便是臺北市的女性保障名額,另外歷經第一至第三屆3次選舉,每次選舉都有大改變。
1951年11月8日第一次選舉臨時省議員時,並非全民直選,而是以各縣市議員為選舉人,對登記參選的候選人投票的間接選舉;1954年第二屆選舉時則採全民直接選舉方式,不過卻在4、5月分階段、分區域投票。直到第三屆選舉時,才是首次全臺全民於1957年4月21日直接選出自己選區內的省議員。
1957年4月的第三屆臨時省議員選舉採全臺全民直選,圖為該屆時任議長黃朝琴競選宣傳車。(張士教/攝)
下一章:四、臺灣省臨時省議會時期:臺灣議政建制期
- 發布日期:113/04/02
- 最後更新時間: 11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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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