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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民主議政園區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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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

省議會議事堂 省議會議事堂

省議會疏遷至中部

1946年至1955年,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臨時省議會皆設在臺北,當時臨時省議會設在臺北市南海路上(現為二二八國家紀念館,臺北市南海路54號)。

但1949 年國府撤退來臺後,形成中央與省級地方政府同處臺北一地,且行政轄區幾乎重疊的情況。且當時兩岸情勢緊張,中央政府開始推動防空疏散政策,1955年4月25日行政院第398次會議決議「省府應疏遷中部。」

省政府便成立「疏遷中部規畫委員會」 統籌辦理所有疏遷相關事務,包括臨時省議會的疏遷工作,惟省政府待疏遷的單位相當多,事務繁忙,無暇顧及,因此改由臨時省議會自行成立「疏散房屋興建委員會」辦理疏遷至中部的事務。原本省政府、臨時省議會的疏遷計畫以霧峰為主,後來省政府轉往營盤口(即今南投中興新村),但臨時省議會並未隨之轉移,仍留在霧峰。最後,省政府於1956年遷往南投中興新村,臨時省議會則於1958年5月遷到霧峰現址。

1959年6月24日,時任臺灣省政府主席周至柔親赴臨時省議會,正式宣布奉行政院命令,取消「臨時」二字,臺灣省議會正式成立,時任臨時省議員皆直接轉任首屆臺灣省議員。

爾後,臺灣省議會在歷任議長黃朝琴、謝東閔、蔡鴻文、高育仁、簡明景、劉炳偉帶領下,組織運作逐漸步入正軌,在萬年國會的時空背景下,因所有省議員均為定期民選,深具民意基礎,是當時全國的議事核心,也是實際上臺灣最高民意機關。

精省後園區沿革

1992年12月19日我國舉辦「第二屆立法委員選舉」,國會全面改選,臺灣省議會自此卸下最高民意機關的責任。

1997年7月18日國民大會通過「憲法增修條文」,將臺灣省政府改為行政院的派出機關,移除省政府原有的地方自治功能,依憲法臺灣省議會也需改為「臺灣省諮議會」。

1998年10月9日立法院通過「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並於當年度12月21日開始實施,臺灣省議會正式裁撤,臺灣省諮議會成立,而園區也改名為「臺灣省議會紀念園區」,並由臺灣省諮議會管理。

2007年1月1日,立法院於本園區成立「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立法院議政博物館」,皆列為立法院下的一級單位,立法院也與臺灣省諮議會協議分區管理本園區,1月24日前院長王金平為「立法院中部辦公室」正式揭牌,但仍保留「臺灣省議會紀念園區」名稱迄今。

2008年4月10日,臺灣省議會議事大樓、朝琴館、議員會館列為臺中縣縣定古蹟,臺中縣市合併後,列為臺中市市定古蹟。

成立「民主議政園區」

2019年起,配合行政院省級機關預算、員額歸零政策,臺灣省諮議會正式去任務化,相關行政組織及業務移交中央政府其他機關辦理,自此立法院承擔起管理本園區的全部責任。

2019年5月11日,原議員會館委外由霧峰區農會經營,並以「 議蘆會館」為名行銷,提供參訪園區者住宿、餐宴、會議等服務。

2019年10月20日,閒置已久的原臺灣省議會高爾夫球場,經整理後轉型為「 民主草坪」,開放供民眾休憩使用。

2019年12月16日,為強化園區的整體活化,立法院前院長蘇嘉全,盼本園區在過去臺灣省議會的基礎上,承擔保存與傳承臺灣民主發展的任務,因此決議將園區更名為「立法院民主議政園區」,並由前院長蘇嘉全、秘書長林志嘉等人親自為園區揭牌。

2021年10月31日,立法院整合議事大樓議事廳與周邊辦公空間成立 「 民主時刻館 」,並由總統蔡英文、前院長游錫堃、前副院長蔡其昌等人,親為揭牌。

民主議政園區入口


  • 發布日期:111/07/11
  • 最後更新時間: 113/04/17
  • 點閱次數:2481
  • 發布單位: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第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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