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灣省參議會成立:民主政治的第一聲
民主政治的第一聲
1945年8月日本戰敗投降後,國民政府旋即來臺接收,並呼應臺灣人的期望,由下而上地逐級展開各級民意代表選舉。首先,於1946年2月由全體選民投票選出7,078 名的區鄉鎮民代表。接著,由區鄉鎮民代表分別選出各縣市參議員,計523名,其中區域460名、職業63名。最後,於4月15日各縣市參議員由全臺17縣市1,180名候選人中選出30名省參議員,平均當選率僅2.54%,競爭甚為激烈。5月1日,臺灣省參議會在臺北市南海路正式成立,為當時臺灣最高民意代表機關,也是臺灣社會菁英直接反映民意的重要場所。
臺灣省參議會於民國35年5月1日於臺北市南海路成立,眾參議員於成立後拍照留念,該地現址為二二八國家紀念館。
臺籍菁英大匯集
最初選出的30名臺灣省參議員中,主要為臺灣本土菁英、中國大陸返臺人士。其中,臺灣本士菁英計26名,約占86.7%;他們或為日治時期曾參與抗日分子、曾任地方民意代表、曾任殖民政府官僚、教師、律師、醫師、產業組合負責人等。而人數較少的中國大陸返臺人士,則多擔任省參議會中之領導階層,包括議長黃朝琴、副議長李萬居、秘書長連震東,以及參議員劉兼善。30名省參議員中,一半以上受過大專以上教育,且近八成為地主及產業世家出身者,不但財力雄厚,且具社會聲望,可說均是當時臺灣社會的領導階層。
臺灣省參議會首任議長黃朝琴(左一),後續任臺灣省臨時省議會三屆、臺灣省議會二屆議長,主持議壇長達17年,奠定臺灣議事制度功不可沒。
臺灣省政府的諮詢機關
臺灣省參議會所處理的議案有三:分別是省府交議事項、省參議員提案及人民請願案。其中,省府交議事項係審議省府預算、議決單行法規,以及省府就特別事項徵求省參議會之意見等;省參議員提案係省參議員主動地連署提案。人民請願案則是一般民眾提出訴求之案件,經省參議會先行審理,加註意見後送省府參照辦理。迄至1951年12月改制為臨時省議會止,共召開11次大會和1次臨時大會,計提案1,265件、受理人民請願案1,743件、審議單行法規45件、議決省府交議案60件,以及通過省府預算等,不但反映民眾之意見,亦呈現省府之施政作為,可說是戰後初期臺灣議政史上重要的一頁。
臺灣省參議會時期,因與許多機關合署辦公,因此空間顯得侷促且簡陋。
下一章:二、臺灣省參議會成立:大時代下的內外挑戰
- 發布日期:113/03/27
- 最後更新時間: 11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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