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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崁樓 1936-1961年

臺南赤崁樓

國定古蹟,為荷蘭式城堡遺跡與閩南式樓閣共存之歷史建築。又稱紅毛樓、番仔樓,原為荷蘭人所建,據史載換算,周圍約140餘公尺,樓高約11公尺,今除城堡(西面及東北角)殘跡外,尚可見文昌閣、海神廟與西南面庭園。園內除鄭成功受降雕像,尚有石馬、石駝、技勇石及九座「石龜御碑贔」等各式碑碣龜趺。清代《臺灣縣志》以「赤嵌觀海」、《重修臺灣縣志》以「赤嵌夕照」選為臺灣名景之一。

1653年(永曆7年)據臺荷蘭人為鞏固防衛,於臺南「熱蘭遮城」(Zeelandia,今安平古堡)對岸另築「普羅民遮城」(Provintia),1655年完工,為荷蘭時期政商中心。當地人循地名稱為「赤崁城」,又因建築規模不大略似高樓,名為「赤崁樓」。

1661年(永曆15年)鄭成功驅逐荷蘭人後,設置全島最高行政機關「承天府」於此。1664年鄭經即位,裁承天府,至1683年(康熙22年)歸清初期均作儲藏軍火之用。1721年(康熙60年)朱一貴起義,城樓遭破壞,1750年(乾隆15年)知縣魯鼎梅移建縣署於赤崁樓右側,加以修護管理並定時開放參觀。咸豐、同治年間,供奉觀世音的信徒力促建造大士殿,閩南式建築風格開始融入。1874-1879年(同治13年至光緒5年)建海神廟。     

1883-1885年清法戰爭期間,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為防法軍侵臺,命知縣沈受謙拆毀荷蘭時期城基,大士殿亦遭波及;1886年(光緒12年)為提倡文教,於舊基上建蓬壺書院、文昌閣及五子祠,赤崁樓遂集殿、廟、院、閣、祠於一體。

日治初期充為陸軍醫院,1918年(大正7年)至1922年改為臺灣總督府國語(日語)學校臺南分校(今臺南大學)。1911年(明治44年),五子祠因颱風倒塌。蓬壺書院亦因經年地震倒塌,僅餘門廳。1935年(昭和10年),臺灣總督府認定赤崁樓為重要古蹟,自1944年起整修文昌閣、海神廟,並發現部分荷蘭時期建築殘跡。1945年日人撤離臺灣,國民政府設為臺南市立歷史館。1965年重修海神廟、文昌閣,改木造為鋼筋混凝土建築,並將入口由西向改為南向。1982年內政部指定為一級古蹟,歷數次修護,至1997年竣工。2005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修訂文化資產保護法,列為「國定古蹟」。

撰稿者:傅朝卿
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

引用至《臺灣大百科全書》


  • 發布日期:111/07/21
  • 最後更新時間: 111/08/01
  • 點閱次數:52
  • 發布單位: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第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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