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懷一事件 1652年
郭懷一事件
1651年爆發於今臺南的漢人大規模反抗荷蘭事件。事件首領郭懷一,荷蘭文獻記為Gouqua Faet/Faijet(五官懷一),中國福建同安人。同時被捕之事件頭領,還有黑嘴鬚(荷蘭文獻記為Sinco Swartbaart)、Laueko、Tsiecko等,都是從事農業開墾活動的漢人農場主、頭人。郭懷一在荷蘭據臺初期,移居今臺南縣(註 1)永康市(註 2)車行一帶,漢人在此種植麻、米等經濟作物,因此發展成交易市集,即油車行村,荷蘭文獻記為Smeerdorp。
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Ver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簡寫VOC)在1640年代開始重視島內生產,擴大漢人移民,獎勵米蔗植作,逐漸成為公司重要的利益來源。1651年,稻米、蔗糖生產較去年大幅下滑,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人口之經濟負擔更為沉重。與此同時公司另一項重要財源人頭稅,其徵收辦法擾民,再加上各種違規罰鍰,漢人日益不滿。另有一說,若干農場主、頭人因投入贌社包稅權的追高買賣而負債、破產。於是鋌而走險,號召農工密謀抗荷。起事目標,約為殺荷蘭人(紅毛狗)、廢人頭稅,定於陰曆八月十五夜月光最佳時起事。
定謀之際,7名臺灣街(stadt Zeelandia)的頭家(Cabessa)連袂向臺灣長官富爾堡(Nicholas Verburch)首告;一說為郭懷一結義兄弟普仔(Pau)告密,郭懷一遂於1652年9月7日率眾攻打普羅民遮城(Provintia)。手執竹篙、農具的大批農民不敵荷蘭人的火砲和公司召集的原住民聯軍,郭懷一戰死,黑嘴鬚等被俘拷打致死,起事眾人死傷慘重,是役被殺者數千人。餘部潰散,逃至高雄漚汪(Auwangh,又作後紅)。一說郭懷一是鄭成功之部將,惟當時中、荷文獻並無可稽。
撰稿者:王興安
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
參考資料:
1 中村孝志譯註。1975。《バタヴィア城日記第三冊》。
2 Johannes Huber. 1990. “Chinese Settlers against 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 the Rebellion led by Kuo Huai-I on Taiwan in 1652,” In Development and Decline of Fukien Province in the 17th and 18th Centuries. E.B. Vermeer, ed. Leiden, New York, København, Köln: E.J. Brill.
3 韓家寶(Pol Heyns)著,鄭維中譯。2002。《荷蘭時期臺灣的經濟‧土地與稅務》。臺北:播種者。
4 程紹剛譯。2000。《荷蘭人在福爾摩莎》。臺北:聯經。
引用至《臺灣大百科全書》
- 發布日期:111/07/21
- 最後更新時間: 11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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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第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