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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峰林家 1915年

霧峰林家

臺灣歷史上五大家族之一。霧峰林家之興起是清代臺人社會流動模式的範例,不但發展為中部大家族,而且代有才人出,直至戰後。臺灣歷史上只有板橋林家可與比擬。

林家的開臺祖林石,1753年(乾隆18年)在大里杙(今臺中縣(註 1)大里市(註 2))冒險採取武裝方式拓墾,墾地400多甲,成為地方領袖。1786-1788年林爽文之亂,因受牽連而被抄家,卒於獄中。其媳轉赴阿罩霧(今霧峰)另尋出路。其孫林甲寅有商業長才,在大里杙經商,「配米到大陸」,進而購地拓墾,成為擁有約4,000石之租穀的地主,林家再度為地方富豪。

道光、咸豐、同治年間乃清廷內憂外患時期,林甲寅之孫林文察、林文明兄弟,參加太平天國之役(1859-1863)以優厚條件號召紳民捐餉募勇,協助平亂。1859年(咸豐9年),林文察率臺勇渡海西征,此後轉戰閩浙;林文察「驍勇絕倫」,所率臺勇亦善戰,精熟火器,「能臥地以趾駕鎗燃擊,無虛發」;因此屢立戰功,由遊擊而參將、副將、總兵,進而任陸路提督,一度署理福建水師提督。臺灣僅有浙江水師提督王得祿堪與比擬。林家亦蛻變成為臺灣最具影響力的家族。

1862年(同治元年)至1865年戴潮春事件,林文察帶兵返臺平亂。林文明亦因功升至副將。由於抗清領袖均係林家族敵,事平後,林家蛻變為第一大家。此後下厝林家遂以武德傳家,文察子朝棟,孫祖密,曾孫正熊、正傳、正亨、正元等人,自清代至戰後,數代均從軍。

林家因與臺灣道臺丁曰健結怨,1870年林文明以謀叛罪名,遇害於彰化縣公堂,林家面臨空前危機。經多年纏訟,1881年(光緒7年)方妥協結案。在林家低潮時,正逢臺灣遭逢嚴重外患時期。1884-1885年中法北臺之役,林朝棟在基隆立功,晉升道員。1885年臺灣建省,劉銘傳出任首任巡撫,林朝棟深受倚重,參與開山撫番、清賦等新政。1887年彰化縣施九緞之役時,協助平亂,因此財勢大增,直逼板橋林家。1893年林文欽以臺灣府附生資格考上舉人,頂厝林家轉向文教方面發展。

1895年,日本領臺後,下厝系林朝棟奉令內渡,嫡長子林祖密亦回福建,變賣家產,參加國民革命。1915年(民國4年),加入中華革命黨;1916年,召集漳泉革命者響應孫中山號召參加護國戰爭;1917年參加護法戰爭。1918年被孫中山任命為閩南軍司令,收復福建仙游、永安、大田等七縣。1918年創辦閩南軍「隨營軍校」。1919年陳炯明進駐福建,解散閩南軍,林祖密改任「粵軍第二預備隊司令」。1923年孫傳芳入閩,林祖密歸隱鼓浪嶼。經營農場、煤礦、墾牧等事業。1925年,軍閥李厚基屬下師長張毅命營長張溪泉乘夜逮捕林祖密,予以殺害。下厝系漸衰。

頂厝系子孫大多留在臺灣,關鍵人物林獻堂(1881-1956),名朝琛,諱大椿,號灌園,林文欽之子。成長於清代儒家傳統社會,大半生活躍於日治時期,從事民族、文化運動;初期參加同化會,爭取臺人之平等權。1920年代後發起臺灣議會設立請願運動,爭取臺人自決權。1930年代後,臺灣總督府的壓制益甚,臺人內部左右派分裂,因而轉向爭取地方自治。1930年晚期,軍閥勢張,林獻堂逆來順受以待時。

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赴大陸迎接陳儀,協助接收臺灣。陳儀不但未予重用,連僅有諮詢權的臺灣省參議會議長都抵制不給。1950年,陳誠推動土地改革,由三七五減租至耕者有其田,林獻堂成為最大的受害者之一。1949年參加觀光團赴日,隨即申請延長居留,以政治受難者身分取得永居權。國府一再勸歸,始終以療病為由推辭,直至去世。其日記云:「危邦不入,亂邦不居」,而「臺灣者,危邦,亂邦也」。1956年9月8日抑鬱而卒。此後,霧峰林家逐漸淡出臺灣政治、經濟舞臺。

撰稿者:黃富三
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

參考資料:

1 黃富三。1987。《霧峰林家的興起:渡海拓荒到封疆大吏(1729-1864)》。臺北:自立晚報社。
2 黃富三。1992。《霧峰林家的中挫(1864-1885)》。臺北:自立晚報社。
3 黃富三。2004。《林獻堂傳》。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引用至《臺灣大百科全書》


  • 發布日期:111/07/21
  • 最後更新時間: 111/08/01
  • 點閱次數:146
  • 發布單位: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第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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