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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1921-1934年

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日治時期臺灣知識菁英爭取設置臺灣議會的運動。是持續最久的臺灣人政治運動,起於1921年(大正10年),終於1934年(昭和9年)。東京臺灣留學生為反對臺灣總督的獨裁,主張推動「六三法撤廢運動」,但明治大學法科出身的林呈祿認為撤廢「六三法」無異接受日本當局的「內地延長主義」,為兼顧保持臺灣特殊性,並牽制臺灣總督之大權獨攬,主張臺灣應設置特別議會。1920年12月15日出版的《臺灣青年》上,林呈祿發表〈六三問題の歸著點〉闡明其主張。

1921年1月30日,由林獻堂等178人連署、以東京臺灣留學生為主體的第一回請願正式展開,向日本帝國議會貴族院、眾議院提出請願書,要求設置臺灣議會、民選臺灣議員,但遭到拒絕。1921年3月日本帝國議會通過法律第三號(法三號),臺灣地域的立法權力仍委任臺灣總督,六三法撤廢運動已無著力之處,設置臺灣議會乃成為臺灣人共同奮鬥的目標。主要領導人有:林獻堂、林呈祿、蔣渭水、蔡培火等。

請願運動前後14年間,向日本帝國議會提出15回請願,訴求重點在於反對同化主義、要求殖民地自治。初期主要由臺灣文化協會在幕後推動,自第1回至第8回請願,民眾支持熱烈,雖經過1923年治警事件壓迫,但運動反而更加蓬勃,1927年請願連署人數達到最高峰。但因臺灣文化協會分裂,左派掌權改組為新臺灣文化協會(簡稱新文協),右派另組臺灣民眾黨,政治運動路線的對立日益明顯,臺灣民眾黨仍支持請願運動,但新文協與左翼分子嚴厲批評此運動為軟弱的「叩頭運動」,與之斷絕關係。1931年2月臺灣民眾黨被迫解散,對請願運動造成重大打擊,請願運動遂走向沒落,1934年9月林獻堂等人決議停止運動。

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在日本帝國議會始終受到冷淡對待,均被以「不採擇」或「審議未了」方式處理。但運動中所訴求「臺灣是臺灣人的臺灣」,歷次請願活動的宣傳與動員,對臺灣人的政治意識與自治主張發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撰稿者:陳翠蓮
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

參考資料:

1 臺灣總督府警務局。1973。《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編:領臺後の治安狀況(中卷)》。東京:龍溪書舍(復刻版)。
2 周婉窈。1989。《日據時代的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臺北:自立晚報社。

引用至《臺灣大百科全書》


  • 發布日期:111/07/21
  • 最後更新時間: 111/08/01
  • 點閱次數:205
  • 發布單位: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第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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