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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式穀 1923年

蔡式穀生於1884年4月28日,卒於1951年9月4日,新竹人。

1903年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師範部乙科畢業,任於新竹公學校訓導,1907、1909年先後通過普通文官試驗及考取教諭。1912年負笈東京,與繼配金井千代於東京結婚,育有五女。

蔡式穀先後在明治大學法科專門部和中央大學法科高等研究科攻讀法律。留學期間曾加入「高砂青年會」任會長,致力參與民族運動。期間曾參與《台灣青年》編纂工作,並投入六三法撤廢,參與「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並投入台灣文化協會的啟蒙工作,致力推動改善殖民地政治環境,1924年因「治警事件」被捕,二審判處罰金百圓。

1923年(40歲)取得辯護士資格,於台北市太平町(今長安西路一帶)執業,從事辯護士執業工作外,持續投入文化及社會政治運動,1925年擔任「二林事件」的辯護律師,聲援農民運動。1927年左派人士取得文化協會的主導權,脫離文協與林獻堂、蔣渭水等人籌組「台灣民眾黨」;1930年民眾黨在工人運動得到豐碩成果後,使較右翼的黨員擔心該黨的左傾問題,於是便與林獻堂、楊肇嘉等另籌組「台灣地方自治聯盟」。

1935年總督府公布實施改正地方自治制度,首次實施市會及街庄協議會選舉,蔡式穀出馬競選,以最高票當選第一屆台北市會議員,1939年連任成功。戰後,淡出政壇,1946年任台北市市政建設委員會委員;1948年任台灣省通誌館編纂。1951年逝世歸葬於新竹市仙宮里第一公墓。

撰稿者:吳俊瑩
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09日

參考資料:
1 洪惠貫總編輯,《蔡式穀行迹錄》(新竹:新竹市立文化中心,1998)

引用至《臺灣大百科全書》


  • 發布日期:111/07/21
  • 最後更新時間: 112/02/08
  • 點閱次數:70
  • 發布單位: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第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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