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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渭水 1925年

蔣渭水

號雪谷,出生於西元1891年的宜蘭。九歲時受業於秀才張鏡光(茂才);十六歲時進入公學校就讀,三年後考入台北醫學校。醫學校畢業後被分配到宜蘭醫院內科服務;不到一年,即到台北大稻埕(今延平北路二段一帶)開設大安醫院。

在林瑞騰的介紹下,認識當時正進行台灣議會請願運的林獻堂,受林獻堂的影響乃積極籌組台灣文化協會。西元1921年台灣文化協會成立,主要扮演文化啟蒙的角色,進行政治社會改革。西元1922年以「為人類社會永久的和平,和基於共存共榮的原理,為探討反應台灣的事實,有必要發表舉行演講會」為目的,與蔡培火、陳逢源、石煥長等發起籌組「新台灣聯盟」,但因「治安警察法」而無法推行。

西元1923年因參與籌組並向東京的日警申請「台灣議會期成同盟」,而被台灣總督府逮捕判刑四個月,史稱「治警事件」。西元1926年文化協會分裂,蔣渭水退出,並於1927年另組台灣民眾黨,以「確立民本政治,建設合理的經濟組織及改除社會制度之缺陷」為綱領,其具體行動除動員群眾舉行演講之外,台灣民眾黨也向台灣總督府提出抗議與改革主張。

除此之外,蔣渭水也進行勞工運動,西元1928年,結合台北木工工友會、台北石工工友會等二十九個團體,組成「台灣工友總聯盟」,提出保護勞工權利,要求勞工階級在政治上、經濟上、社會上的解放。如:要求制定標準工資、八小時勞動、保護女工童工、失業救濟、制定工廠法、健康保險等,更提出生存權、罷工權和團結權等,並支持各地勞資爭議。

台灣民眾黨在蔣渭水的領導下,逐漸傾向勞工運動,引起右派人士不滿,於西元1930年另組「台灣地方自治聯盟」,並於隔年正式分裂。分裂後的台灣民眾黨,在西元1931年第四次黨員大會時遭日警取締,被迫解散。同年八月,蔣渭水因病逝世。

撰稿者:江佳瑾
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09日

參考資料:
1 《重修台灣省通志》,卷九人物志,(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8),頁367。
2 張炎憲,〈台灣民眾黨的創立者-蔣渭水〉,《台灣近代名人誌》第三冊,(台北:自立晚報社,1990),頁94-114。

引用至《臺灣大百科全書》


  • 發布日期:111/07/21
  • 最後更新時間: 112/02/08
  • 點閱次數:36
  • 發布單位: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第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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